根据《三乡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经申请、受理并经研究确定,现将人才公寓配租资格予以公示。
三乡镇人才公寓配租资格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配租房型
1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
彭志华
单间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配租资格有异议或者发现配租人员存在不符合配租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8:30-12:00,14:30-17:30)向中山国际人才港三乡服务中心(0760-86685103)反映情况。
中共中山市三乡镇委员会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