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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三乡城执协调字〔2024〕012-1号)
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18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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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机关于2024年3月20日作出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三乡城执协调字〔2024〕012号),通过直接送达与邮递送达向你送达上述文书,但均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三乡城执协调字〔2024〕012-1号)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