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

听证会公告
(2023年11月28日10时30分)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22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戴祖生、胡思维

  案由: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时30分

  地点:中山市三乡镇建设路6号(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听证室)

  注意事项:参加听证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