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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湾涌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新建谷都截洪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2-11-17 分享:

  为充分了解社会公众对茅湾涌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新建谷都截洪沟项目实施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及《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茅湾涌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新建谷都截洪沟项目。

  2、实施单位: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通过新建谷都截洪沟,与龙潭水库截洪沟及挖潜后的龙潭水库联合调度,拦截三乡镇西南部15.28km2山水,经谷都截洪沟排入茅湾涌,实现高水高排,减轻山洪直接进入三乡镇地势低洼的鸦岗运河两岸平原区所造成的洪涝灾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截洪沟渠道5.623km,及沿线多座跨河的渠系建筑物,包括:新建平岚节制闸一座,新建过水无压箱涵3座;新建汇水口共9个及新建跨渠桥梁2座。

  4、征地范围:项目用地涉及平南村、平岚东村、鸦岗村、茅湾村、新圩村和三乡镇谷都大道南侧及沙坦公路新圩村处两侧的通信光缆、高压线路及低压线路和供水管线、雨水(含污水)管线迁改等。

  5、征地补偿标准:按《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6、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8〕40号)有关规定执行。

  7、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该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9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760-88386250   

  联系邮箱:1143803913@qq.com

  评估单位名称: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长江路6号弘业大厦1809室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760-88885897      

  联系邮箱:850499347@qq.com


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