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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三乡镇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0-11 分享:

  根据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我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三乡镇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三乡府通〔2019〕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