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镇人居环境品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严禁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杂物、乱搭乱建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居民房屋前后、巷道、道路、公共绿地、闲置地块、楼顶露台等公共区域擅自堆放废旧家具、建筑垃圾、生产用具、各类容器、生活废弃物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存在安全隐患的杂物。 二、不得未经审批擅自搭建临时构筑物、棚架、围栏、鸡舍等违法建筑。 自公告之日起,请各家各户立即将放置在公共区域、公共道路内的所有私人物品进行清理,于10月20日中午12点前自行清理完毕。逾期仍未清理的,将视为无主弃置物统一清运。自10月21日起,我镇将对全镇公共区域的乱堆乱放物品及乱搭乱建(构)筑物开展统一集中清理。因未清理私人物品而造成的财物损失将由相关放置人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整洁、安全、有序的公共环境尤为重要。环境治理关乎你我,家园清洁人人受益。希望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并共同参与此次整治行动,携手打造干净、整洁、健康、美丽的家园,为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