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

政策解读:《神湾镇工程、货物、服务采购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5-23 分享: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14日印发了《神湾镇工程、货物、服务采购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神湾府〔2022〕号),以下简称《方案》。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依据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各相关单位的工程、货物、服务采购工作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经2021年9月征求各单位意见,以及根据镇领导10月份以来多次对《办法》提出的宝贵意见,修订完成了最新版本的《神湾镇工程、货物、服务采购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二)文件制定的法规规章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规定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三点,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点: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

  纳入《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以下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按规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采购。100万元以上的,可在智慧云平台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

  (二)第二点:中介服务超市事项的规定。已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中介服务事项,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按规定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采购。

  (三)第三点:集中采购目录或中介超市以外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

  1. 1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服务采购流程。

  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充分调研,自行采购。

  2. 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服务采购流程。

  由采购人成立询价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充分调研,拟定候选供应商,并将询价记录存档。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供应商。

  3. 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服务采购流程。

  由采购人做好前期工作,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产生,人数不少于3人,由评审小组研究确定三家以上供应商作为邀请报价的对象。评审小组依照满足采购需求且综合评价最优的原则对项目进行评审,拟定供应商。

  4. 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服务。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聘请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采购,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三、文件实施后带来的社会效益

  本方案施行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让本镇采购更有依据更规范,大大提升了部门采购效率和质量,大大加强了对政府采购项目监督管理,从根本上选取最优供应商节省财政支出。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政策公文:关于印发《神湾镇工程、货物、服务采购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