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经研究,决定删除《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中山商务展字〔2024〕6号)第六条第(二)项第1小点。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中山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