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商协会、相关企业:
为深化中山海外品牌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海外名优商品展贸中心设点工作管理,建立制度化推进机制,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海外名优商品展贸中心设点工作指引和操作流程》。
现印发《中山市海外名优商品展贸中心设点工作指引和操作流程》,请认真遵照执行,助力中山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升中山品牌国际影响力。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海外名优商品展贸中心设点工作指引和操作流程
2.海外展贸中心设点需求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6年6月22日
(联系人:殷潭,电话:0760-89892852)
附件1
为推进中山品牌建设,规范“中山市海外名优商品展贸中心”设点管理,建立制度化推进机制,特制定本指引及流程。
一、设点目的
整合政社企协同力量,依托协会、企业海外实体网点,布局中山名优商品海外展贸矩阵,集中展示推广中山自主品牌产品,打通“中山制造—海外终端”直达通道,助力企业深耕海外市场,强化中山自主品牌出海,提升中山品牌国际知名度与美誉度。
二、设点对象
(一)中山企业。在中山市注册登记,且在海外开设实体运营场所、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的企业。
(二)海外主体。海外中山籍各行业商协会/机构及海外展销中山多类型产品的运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主体合规:在中山依法注册,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违法违规记录。其余主体参照执行。
(二)海外布局:在海外设有稳定运营的实体营销店铺,具备商品展示、展销、交易等功能。
(三)品牌自主:拥有自主品牌,主营中山本土名优产品,符合中山产业外向型导向。
(四)运营规范:具备相应海外运营能力,具备市场化盈利空间,能长期开展中山品牌展示推广。
四、设点流程
(一)总体流程。设点模式为企业自主申报、各行业协会主导、市商务局业务指导。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属行业协会提出设点诉求,各行业协会收集企业诉求并审核符合后,再由协会向市商务局提出并征询设点意见,市商务局经集体研究后给予设点的业务指导意见。
(二)具体流程。
1.自主申报。在常年、常态化之下,由符合条件的中山企业,备齐以下材料提交需求:
①海外展贸中心设点需求表;
②需求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资质材料;
③海外展示中心、营销店铺、仓储场所等合法经营证明,包括场地自有物业或租赁合同、营业主体海外注册信息等;
④需求企业自主品牌商标证书,自主产品出口报关单证等;
⑤诉求企业拟定的海外网点运营及品牌推广方案。
2.审核需求。行业协会对企业提交的需求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包括核查需求企业的信用等级、海外网点运营、自主品牌合规性等情况,核实后出具具体建议。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结果,以协会名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市商务局征询业务指导意见。
3.指导反馈。市商务局结合企业需求及协会建议,报经局务会议或集体决策后,给予设点的业务指导性意见。
4.正式设点。经市商务局集体决策并给出肯定意见后,由行业协会赠予需求企业“中山市海外名优商品展贸中心”匾额,肯定设点资格。
五、运营及管理要求
各行业协会作为工作主体,统筹开展设点需求收集、审核、授牌及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市商务局业务指导下,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有序扩大海外展贸网点布局。
(一)动态管理:协会对设点实行常态化核查,对注销、关停海外网点、违规经营的,取消设点资格,收回匾额。对网点关停、违规经营、不再符合条件的,撤销设点、收回匾额。
(二)品牌推广:企业(海外商协会)需依托展贸中心,常态化开展中山名优产品展示、自主品牌推广和展贸展销工作,定期向管理协会沟通反馈设点的运营情况。
(三)信息报送:设点企业需配合协会报送海外运营、品牌推广相关信息,配合开展中山海外品牌宣传工作,每年度报送品牌推广工作总结及经验,为行业类其他意向拓展品牌的企业提供典型案例及经验。
(四)惩处机制:设点工作为公益性行为,严禁任何协会及企业假借设点开展业务之机,违规从事各类非法套利、利益输送等牟利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
申请单位: 全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