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石岐街道无主危房治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一、制定《指引》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城市发展,石岐街道现存自建房屋数量逾万幢。由于历史原因,部分产权人早年侨居海外,或业已离世且继承人无法确定,导致长期无法取得联系。这些房屋多年来闲置荒废,日益破旧,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城市面貌,制约了区域发展。为有效破解此类权属不清、排危无据等治理难题,加快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石岐街道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引。
二、《指引》明确了哪些内容
《指引》包含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治理流程、档案管理与权属认领、其他规定六大部分。
(一)编制目的。明确《指引》编制目的。通过推行以“公示、公告、公证”为核心的“三公”程序,依法依规破解权属不清、排危无据等治理难题,加快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明确房屋治理适用范围。“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房屋权属不清晰,且无法确定房屋安全责任人的;房屋所有人死亡且无法确定继承人作为房屋安全责任人的”且经安全鉴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简称为“无主危房”。
(四)治理流程。1.寻找房屋安全责任人。穷尽所有产权人线索寻找房屋安全责任人。2.权属公示。对产权排查情况、限期主张权利、逾期处理及鉴定安排进行公示。3.公告。权属公示期满无人主张权利,启动法定公告程序。4.代为治理决定。公示公告无异议的危房,提请党工委会议审议,作出代治理决定。5.街道公有企业解危治理路径。明确无主危房具体解危实施步骤。6.公证。委托公证机构对房屋现状保全进行公证,固化改造前房屋现状。
(五)档案管理与权属认领。收集全过程佐证资料,建立“一房一档”卷宗,固化证据。明确“无主房”认领依据,细化补偿协商主体职责。
(六)其他规定。明确侨房的保护与活化利用,以侨房规定为准。明确实施期限及解释主体。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