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山市开展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承训机构遴选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以下简称:三角人社分局)就开展三角镇2026年“南粤家政”培训班培训项目向社会公开遴选承训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三角镇2026年“南粤家政”培训班
(二)培训项目
项目:“南粤家政”,培训人数:190人。
(三)培训对象
男性18岁-58岁,女性18岁-48岁。(全日制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四)培训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待定)。
(五)培训地点
三角镇
二、遴选条件
(一)参与申报的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者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并具备相应培训条件的职业(技工)院校;
2.具有培训资质,相关培训佐证材料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培训实施方案;
3.具备满足专业教学需求的培训场地、专业教师、教学设备等,专职教师人数占学校机构总教师人数的比例不低于四分之一;
4.熟悉国家、省、市、镇街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文件;
5.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国家、省、市、镇街技能培训相关规定。
(二)项目具体要求
1.承训机构在组织开班前,应制作招生简章、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简介、编写教材供负责单位审核。
2.培训课程内容要求
“南粤家政” 培训内容可匹配不同层次家庭对于母婴护理、家政服务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实现理论知识培训与实操技能培训有机衔接,课程以实操实训为主,着力提升家政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技能、服务质量与整体服务水平。
3.配备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
4.按市人社局要求建立培训台账,建立培训档案,做好学员报名资料审核收集、日常教学管理、考勤登记工作,三角人社分局将不定期对培训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5.承训机构应对参训学员培训全过程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因承办方未尽管理职责、存在疏忽过失等自身过错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相应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办方独立承担。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本次遴选公告将通过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示期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7 月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须于 2026 年 7 月 5 日 16:00 前,按规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三角镇人社分局一楼大厅 7、8 号窗口,申报材料可现场递交或邮寄报送(邮寄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申报项目
符合条件的培训教育机构报名申报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办学许可证、培训师资资质佐证材料、所培训工种资质佐证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3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申报材料的除外),盖章件各3份;
3.项目申报方案(包括培训课程安排等),填写提交《技能提升培训基本情况表》(附件1)、《培训工种设备、师资基本情况表》(附件2)、《技能提升培训课程表》(附件3)等,盖章件各3份;
4.近年来承担主要培训项目的相关资料等(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可包括单位简介、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特色、成绩和亮点(1000字以内),盖章件各3份。
(三)组织审核。
三角人社分局对参加遴选的培训教育机构提交的相关资质佐证资料和项目申报方案材料等进行审核。
(四)组织评议。
三角人社分局组织评议小组对培训教育机构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定承训机构。
(五)公布评议结果。
入选的培训教育机构在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所申报培训项目的承训机构。
四、咨询联系方式
有意承训的机构可与主办单位三角人社分局沟通详细项目需求,以便制定更为适宜的服务方案及项目实施计划,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0760-85549551,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附件:1.技能提升培训基本情况表
2.培训工种设备、师资基本情况表
3.技能提升培训课程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