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公益性项目拆迁安置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已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头镇公益性项目拆迁安置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复》(中府函〔2021〕37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告。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30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中山市南头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查阅相关规划情况。
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头镇公益性项目拆迁安置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复(中府函〔2021〕371号)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联系人:聂先生,联系电话:0760-2338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