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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前信息公示(NT202600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06 分享: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审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头分局提出,我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核发登记证。

  联系电话:0760-23380712    

  通讯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南头镇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       

  邮    编:528427

序号

小作坊名称

生产地址

负责人

食品种类

1

中山市南头镇韦从波烧腊加工店(个体工商户)

中山市南头镇南和东路8号首层二卡之一

韦从波

烧烤肉(烤肉,烤鸡腿,烤鸭,叉烧肉)

熏烤肉(熏肉)

酱卤肉(酱卤鸡、酱卤鸭、酱卤鸡脚、酱卤鸭脚、酱卤鸭头、酱卤鸭翅)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头分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