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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头镇2026年“南粤家政”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招募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5-15 分享:

  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南粤家政”工程提质扩容工作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满足辖区群众家政服务技能提升需求,培育高素质家政服务人才,根据我市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承训机构遴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计划开展南头镇2026年“南粤家政”培训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承训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头镇2026年“南粤家政”培训项目

  二、预算金额

  项目总费用不高于15000元(结合培训规模、市场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核定,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三、项目核心需求

  1.培训范围:开展“南粤家政”相关培训,涵盖居家服务、母婴护理等核心细分工种,贴合家庭多样化、个性化家政服务需求。

  2.培训人数:本次“南粤家政”培训总人数不少于150人,参训人员需符合培训要求,确保培训实效,不得虚报参训人数、弄虚作假。

  3.培训对象:在南头镇工作或居住的适龄群众,男18周岁-60周岁(不含60周岁),女18周岁-50周岁(不含50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优先覆盖就业扶持对象、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

  4.培训时间及地点:待定(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与承训机构另行协商确定)。

  5.培训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标准开展教学,确保培训内容科学、规范,贴合行业岗位需求。

  四、承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为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并具备相应培训条件的职业(技工)院校,具备开展“南粤家政”培训的法定资质。

  2.具备满足“南粤家政”培训需求的专业教学设备及合格师资队伍,能独立、规范开展理论教学和实操培训。

  3.熟悉国家、省、市、镇街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南粤家政”工程的相关政策法规,自觉遵守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和考核,无违法违规培训记录、不良信用记录。

  4.具备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能规范建立培训台账、学员档案,确保培训过程可追溯、培训质量可管控。

  (二)具体教学要求

  1.开班前准备:承训机构需提前制定详细的招生简章、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简介等材料,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开班,不得擅自更改教学计划。

  2.课程内容:严格依据“南粤家政”相关职业技能标准及培训教材,结合家庭服务实际需求,设置贴合实操、实用性强的课程,突出实操教学,内容涵盖家政服务、居家保洁、母婴护理、老年照护、健康管理等核心内容,确保学员能掌握相应职业技能,满足就业创业需求。

  3.师资要求:授课教师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及教学资质,熟悉“南粤家政”培训业务,具备相关教学经验,无不良教学记录;师资队伍配置需满足培训规模需求,确保教学质量。

  4.日常管理:严格做好学员报名资料审核、考勤登记、课堂管理等工作,定期开展学员满意度调查,及时整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将对培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操作、培训质量不达标者,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5.安全保障:培训期间,需为所有参训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因承训机构管理疏忽、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训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五、遴选流程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扫描件与书面材料一致)

  1.机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职业院校提供相关批准成立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提交材料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培训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方案(含培训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配置、安全保障方案、培训成效预估等);填写完整的《技能提升培训基本情况表》(附件1)、《培训工种设备、师资基本情况表》(附件2)、《技能提升培训课程表》(附件3)。

  3.师资佐证材料:授课教师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教学资质证明、相关教学经验佐证材料。

  4.辅助材料:近年来承担“南粤家政”或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相关资料(含培训总结、成果证明等),单位简介(重点说明开展职业培训的特色、成绩和亮点,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提交时间:2026年5月15日-5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5月25日16:00截止材料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方式: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trsf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机构-南头镇2026年南粤家政培训承训申报”);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至南头镇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可选择邮寄,邮寄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收件人:涂先生,联系电话:0760-22511507,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遴选评审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机构的资质、师资、教学方案、过往培训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承训机构,评审结果将通过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承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先生、黎女士

  联系电话:0760-22511507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

  七、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不良信用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承训遴选。

  2.承训机构确定后,需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教学计划开展培训,不得擅自缩减培训课时、更改培训内容、虚报参训人数,否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有权终止合作,追回相关费用,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本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相关联系人。


  附件:1.技能提升培训基本情况表

              2.培训工种设备、师资基本情况表

              3.技能提升培训课程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