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南头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帮扶、心理辅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康复体系,降低再犯罪风险,促进服务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本项目拟征集一个服务单位,同时承接“南头镇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服务项目”与“南头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两项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社会力量开展南头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提升禁毒及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中标单位需同时负责以下两个子项目的运营服务:
1.子项目A:南头镇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服务项目。
2.子项目B:南头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二、项目期限
(一)子项目A(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运营周期为12 个月,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
(二)子项目B(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运营周期为12个月,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三、项目经费预算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总预算金额为40万元。两个子项目预算独立核算,承接单位报价不得超过各子项目预算金额。
子项目A 预算: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子项目 B 预算: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费用构成:费用包含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含社保)、开展服务所需的业务经费、单位税费及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四、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承接单位须为两个子项目分别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服务专业化及独立性。
(一)子项目 A(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人员要求
人员数量: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均为项目社工,其中1名兼任项目负责人)。
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1 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中山市本土社会工作一线服务经验及 3 年以上社工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项目成员(1名):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团队要求:所有成员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或服务业绩,并对南头镇基本情况有一定了解。
到位时间:确保项目启动时(2026年4月1日)所有人员全部到位。
(二)子项目B(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要求
人员数量: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 名。
资质要求:
1.团队所有成员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
2.属于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3.具备相关禁毒社工服务工作经验或拥有相关服务业绩;
4.熟悉南头镇基本情况,具备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到位时间:确保项目开始时(2026年5月1日)所有人员到位。
五、项目内容及指标工作
(一)子项目 A(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100%建档走访工作,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走访建档、实地查访、当面报告等服务;
(2)为南头镇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对象开展个案服务;
(3)组织服务对象开展教育学习及公益服务活动;
(4)完成100%档案管理及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5)协助司法所开展入矫、解矫、宣告、考核、外出审批、处罚等日常管理工作。
2.服务指标
(二)子项目 B(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完成100%建档走访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走访建档服务;②为南头镇有需要的社戒社康人员开展个案服务;③开展宣传活动;④协助部门开展相关的工作,如分类分级、系统管理、数据报送、专项工作协助等。
2.服务指标
六、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涉及需行业许可的服务内容,须具备相应资质或备案证明。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财务资产及监督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合同签订
(一)子项目 A(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承接单位须于 2026年4月1日前完成合同签订。
(二)子项目B(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承接单位须于 2026年5月1日前完成合同签订。
八、申报方式及材料清单
申报时间:参与评选的单位须于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提交。
提交方式:申报材料须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
递交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西 110 号
联系人:梁成锐、关志聪、黄旭阳
联系方式:23380170、23184123、23380889
申报材料清单(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二,需分别列示两个子项目的方案及报价);
4.拟派团队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需满足两个子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
5.近三年内承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6.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或相关证明;
7.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一);
8.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补充材料。
附件一:声明函
附件二:报价表、服务工作方案
附件一:
声明函
本单位承诺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若因我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失实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由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XX公司(单位/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一、报价表、服务工作方案
报价单位(盖章):
二、服务工作方案
请各申报单位结合项目需求,自行拟定详细服务实施方案(含服务思路、人员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障、风险预案等),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