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南头镇公共服务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9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
联系人:郭何丽 ;
电话:0760-23380177;
邮箱:ntxzfwzx@163.com;
地址:南头镇政务服务中心209室(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
附件:中山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申请结果公示名单
中山市南头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