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社区:
经研究,决定:
叶炼婷同志任南区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区街道妇联主席职务;
阳 玲同志任南区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一级科员,免去其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副局长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陈天元同志任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主办,免去其南区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姜红娟同志任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一级科员,免去其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免去吴张弛同志南区街道团工委书记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中山市南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