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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0-28 分享:

政策解读文件: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各单位、社区: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号)相关要求,现对有效期届满的《关于印发<南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南办〔2008〕39号)等5份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