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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街道党工委关于王妙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3-01-05 分享:

  各部门、单位、社区:

  经研究,决定:

  王妙贞同志任南区街道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1年,免去其南区街道食品药品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郭敏玲同志任南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1年;

  李蕾同志任南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1年;

  马志涛同志任南区街道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1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中山市南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