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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新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1-12-31 分享:

 
 
 
各单位、社区居委会:
    经研究,同意聘任陈新权同志为中山市南区医院副院长,聘期从2012年1 月1日至2012年12 月31日。
    免去王阳保同志中山市南区医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