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社区居委会: 经研究,决定: 杨飞燕同志任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王小龙同志兼任区文体教育局局长。 免去雷伟硕同志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飞燕同志区宣传办常务副主任、文体教育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中山市南区工作委员会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