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南区执食药罚字〔2021〕1号 | 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 | 中山市摩登聚袁百货店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55DQQN67 | 中山市南区永安一路9号悦盈新成花园17幢105卡 |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25日对位于中山市南区永安一路9号悦盈新成花园17幢105卡的中山市摩登聚袁百货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在货架上摆放有Dove洗发乳等5种进口化妆品,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涉案化妆品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入境货物物检验检疫证明。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化妆品予以扣押,并发出粤中南区执食药查扣字【2020】1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2021年1月6日,当事人经营者袁韵珊接受我局调查时承认:其经营的中山市摩登聚袁百货店2020年11月1日从中山市庭兴百货商行购进涉案化妆品,但不能提供涉案化妆品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入境货物物检验检疫证明。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25日期间,购进Dove 洗发乳(680ml) 11 支,购进价格 32.50元/支,销售价格是 50.00 元/支,销售了 0 支;Bouncia(500ml)购进了 6 支,购进价格是 39.00 元/支,销售价格是 59.00元/支,销售了 0 支;艾诗沐浴露(750ml)购进了 3 支,购进价格是 24.00 元/支,销售价格是 39.00 元/支,销售了 0 支;资生堂保湿洗面奶(120g)购进了 3 支,购进价格是 26.50元/支,销售价格是 49.00 元/支,销售了 1 支;资生堂泡泡洗面奶(120g)购进了 5 支,购进价格是 36.00 元/支,销售价格是59.00 元/支,销售了 2 支。经统计,涉案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1463元,违法所得共计167元 | 依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 167 元整;2.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 Dove 洗发乳(680ml) 11 支、Bouncia(500ml) 6 支、艾诗沐浴露 (750ml) 3 支、资生堂保湿洗面奶(120g) 2 支、资生堂泡泡洗面奶 3 支。3.处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 4389 元整 | 中山市南区街道办事处202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