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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9年第十二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2-25 分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案发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中市监食药南区处字〔2019〕021号中山市南区灵丹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案中山市南区灵丹药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574472699X中山市南区环城中心市场第一层铺位19-20卡刘永良当事人在2019年12月16日从事药品经营时,其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健康证已超过有效期,该行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主动履行,2019/12/20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20
中市监食药南区处字〔2019〕022号中山市南区嘉康大药房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案中山市南区嘉康大药房《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W6URP4F中山市南区竹秀园商业街13幢A座一楼肖婷玉当事人在2019年12月16日从事药品经营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该行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主动履行,2019/12/2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23
中市监食药南区处字〔2019〕023号中山市南区益寿堂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案中山市南区益寿堂药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579717528A中山市南区环城中心市场72-73卡郑秀冰当事人在2019年12月16日从事药品经营时,营业人员未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该行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主动履行,2019/12/2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23
中市监食药南区处字〔2019〕024号中山市天溢药业有限公司永安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案中山市天溢药业有限公司永安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2KD3J79中山市南区月华路月华园第二期A区8号、9号商铺曾高南当事人在2019年12月16日从事药品经营时,营业人员未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该行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主动履行,2019/12/2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