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
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中南区执城罚听告字[2026]27号)(详见附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执法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执法一队,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城南一路218-226号第六幢(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760-88899661。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