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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10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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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于2026年1月6日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一案,本机关于2026年7月6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南区执应急(催)字〔2026〕002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给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南区执应急(催)字〔2026〕002 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