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上志
居民身份证:3621331976********
住址: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沙溪大道11号宝嘉上筑3幢1座307房
为查清你(单位)在中山市南区圣都路1号中山清华坊东篱一巷22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有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需要你协助调查:
请你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9点30分携带以下资料到我单位协助调查:
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报建资料、中山市南区圣都路1号中山清华坊东篱一巷22幢的住宅相关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发票、结算单等。
以上提供材料需提供原件供核查,如提供复印件的,需你
加盖公章予以确认。逾期不到或不如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接
受调查,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前来协助调查人员系你委托的,应当附有《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联系人:潘志宏(19120496008)、胡健文(19120496684)
联系电话:0760-88893291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城南一路218-226号第六幢(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