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陈大由
居民身份证:441************515
住址:广东省阳西县新圩镇古井村委会长坑村61号
为查清你(单位)在中山市南区圣都路1号中山清华坊凤雅苑凤雅七巷99幢1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有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需要你协助调查:
请你于2026年4月23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到我单位协助调查: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报建资料等。 以上提供材料需提供原件供核查,如提供复印件的,需你加盖公章予以确认。逾期不到或不如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接受调查,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前来协助调查人员系你委托的,应当附有《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联系人:胡健文(19120496684)、 罗 婷(19120496001)
联系电话:0760-88918999
单位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一路218-226号第六幢(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