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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街道区属管养道路智慧停车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8-12 分享:

尊敬的各位公众:

  近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停车需求与停车位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城市停车乱象越来越严重;为解决“停车难”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缓解交通拥堵,南区街道拟实施“南区街道区属管养道路智慧停车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拟采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盘活南区街道区辖区内1058个公共停车泊位(含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约780个,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约278个),对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并纳入收费管理。现将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置范围和停车泊位数量

       本项目现阶段共涉及16条路段,4个公共停车场,合计约1058个公共停车泊位,示意图和明细如下:


图片1.png

拟收费路段示意图


拟收费路段明细表

序号

路段方位

车位数量

单侧/双侧

备注

市政道路(路内)停车位

780



1

富兴工业区(恒美工业区道)

80

双侧(错位)

三类路段

2

山仔坪路(恒美工业区道)

30

双侧(错位)

三类路段

3

山仔坪路加长段(恒美工业区道)

30

双侧(错位)

三类路段

4

马石路(新)(城南四路至马石路)

30

单侧

一类路段

5

寮云路(城南五路至山边)

100

双侧

二类路段

6

河埔工业区3号路(城南四路至芦溪)

60

单侧

二类路段

7

入金涛侧门路(城南四路至马恒河)

15

单侧

二类路段

8

建南一路(后段)(西环七路至汇贤二路)

40

单侧

二类路段

9

建南二路(西环七路至河边)

180

双侧

二类路段

10

兴寮一街(西环四路至兴寮二街)

25

单侧

三类路段

11

兴寮二街(兴寮一街至水翁子沟)

80

单侧

三类路段

12

兴寮三街(西环四路至兴寮二街)

25

单侧

三类路段

13

雁地路(国道至月环路)

15

单侧

三类路段

14

红磡路(国道至厂区)

20

单侧

三类路段

15

庵后一街(渡兴西路至庵后三街)

15

单侧

三类路段

16

庵后三街(庵后一街至庵后二街)

35

单侧

三类路段

公共停车场

278



17

南区办事处南门停车库

90



18

银潭一路南区医院后门拟建停车场(待建)

133



19

南区公益园

39



20

南区儿童公园

16



合计

1058



  (二)停车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路内停车位的收费标准相应参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一类路段、二类路段及三类收费路段标准执行;项目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收费标准参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 公共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路内停车收费标准

时段

收费标准

一类路段

二类路段

三类路段

7:00~22:00

首小时

4元

3元

2元

超过1小时后至3小时每半小时

2.5元

2元

1元

3小时后每半小时

4元

3元

2元

24小时内同一车辆最高收费限额

40元

32元

20元

22:00~次日7:00

免费

  说明:

  (1)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免费,超过半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

  (2)首小时后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

  (3)车辆类型。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仅供12座以下(含本数)小型客车和1.75吨以下(含本数)轻型货车停放。

  (4)免收费车辆。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5)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

  公共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车型及时段

小车(工作日8:00-18:00)

小车(工作日18:00-次日8:00)及非工作日

大车(工作日8:00-18:00)

大车(工作日18:00-次日8:00)及非工作日

临停

收费

按时

每小时

每小时

每小时

每小时

1.5元

1元

3元

2元

  

  (1)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免费。

  (2)停车超过半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以进入时间为准,每小时为一计费单位,以此类推;跨时段的,按较高收费标准时段计费。

  (3)车辆类型。小车指载重2吨以下(不含2吨)或载客19座及以下的各种机动车;大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不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超大型车为载重10吨以上的各种货车。

  (4)免收费车辆。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5)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

  二、征求意见内容

  (一)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本项目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三)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四)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与居民利益的影响;

  (五)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四、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山市南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联 系 人:李生

  联系电话:88899683

  联系邮箱:498649392@qq.com



中山市南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