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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0-03-01 分享: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区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预算方案,积极推行部门预算精细化,并严格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为全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南区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我区完成财政预算收入19,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为“预算”)的82.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872万元,完成预算的111.3%,上级补助收入1898万元,完成预算的119.9%。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34万元,完成预算的41.34%
    2009年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7,076万元,为预算的93.5%。基金支出1870万元,为预算的18.7%
    2009年全区财政收入19,904万元,全区财政支出18,93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70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09年,我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工业强区、三产兴区”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促转型、惠民生”这一主题,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等各种困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平安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社会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2009年,我区着重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公共财政向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倾斜。着力推进平安南区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口管理、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让广大群众共同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2009年,我区公共财政支出9658万元,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51%,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37万元,教育支出256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3万元,农林水支出806万元,环境保护支出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59万元,社区公共事务支出1870万元,计生支出143万元。
    (二)着力解决基本民生问题。2009顺利促成经济较为薄弱的7个经联社1个居委会共3752名农民参保,最终实现我区农保全覆盖。据统计,2010年1月起,全区共有2597名老人可以领取到285—315元/月的养老待遇金,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的愿望。投入各项就业创业扶持补贴共计62万元,涉及创业免息贷款3人、自主创业扶持11人,土地承包扶持13人、就业奖励7人、培训人员635人。帮扶沙田、马岭、恒美、竹秀园等设立社区大嫂工作坊4个,为68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提供平台,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年,我区拨付补贴227万元,
    (三)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2009年,我区加快公共财政向农村延伸和覆盖,促进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如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我区投入资金130万元,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硬件及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作用,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加强辖区内传染病疫情、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管理,防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四)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2009年,我区共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加强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南区健身广场完善、颐老院装修改造,良都中学、良都小学、北台小学改造等工程;投入农业渔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0多万元,马岭水库迎水坡防渗加固及配套、北台泵站水利工程建设等工程全面如期完成;修建渡头、金溪、沙田等农路超过4公里、防洪排灌渠1公里;完成树涌、沙田两村4条总长合计2800米农路“硬底化”建设工程设计工作。
    (五)环境生态建设效果突出。2009年我区完成第四期森林林相改造抚育施肥2846亩,森林病虫防治2000亩,全年保持森林零火灾记录。此外,投入资金180多万元,完成文笔山大风车旅游项目林相改造、扶持北台公园、恒美公园、马岭茶亭、区道路绿化工程及社区公园建设。同时,正式启动“林业生态文明万绿村”项目,为社区送树苗1200多株。另外,投入资金90多万元,完成了北台村水松基护岸砌石及金溪村口涌、城南加油旁排洪渠、淡水涌、十三亩河、新凤环涌等河道清淤整治工程,进一步改善内河水环境。
    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0年我区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因此,抓好增收节支仍是2010年财政工作的重点。根据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制定我区2010年预算草案如下:
    (一)2010年全区一般预算草案
    2010年全区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整合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等民生支出和发展性支出。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精细和透明,促使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2010年部门预算的编制重点是:1、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项目的投入。2、深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改革,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按区实际财力,根据“刚性项目必须安排,大事优先,绩效项目优先”的原则确定支出项目。3、加强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实行综合财政预算。4、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区2010年一般预算收支安排如下。
    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4,9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86万元,合计16,698万元。
    根据2010年区财政总收入,加上年结转收入1451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8,149万元。
    主要项目有:
    1、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的结构,推进平安南区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口管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活素质。2010年,我区安排公共财政支出3082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280万元,教育2663万元,科学技术60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7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522万元,医疗卫生31万元,社区公共事务22030万元,农林水事务1288万元,环境保护64万元,计生16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53%。
    2、着力解决基本民生问题,保障卫生社保支出。安排城乡医疗补贴190万元,安排养老保险缴费补贴69万元,安排中老人农保一次性补贴138万元,安排社会救济及最低生活保障金等287万元,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80万元。
    3、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鼓励企业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2010年安排科技三项经费600万元、商贸经费290万元,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进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技术进步体系。
    (二)2010年基金预算安排
    201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算41,000万元。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40,00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支出1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20,0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8,000万元,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000万元。结转下年1000万元。
    三、坚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为确保完成2010年的预算任务,我们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通过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着力解决财政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财政改革步伐。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规范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二要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财政增收措施,大力拓展财源,不断拓宽收入领域。在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着力于内部挖潜,除进一步规范征管,加强对重点税源和新增税源的跟踪管理外,制定计划,以查促管,促进税收增长。三要密切关注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强化经济分析与数据对比,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二)加强组织非税收入管理,增强财政综合平衡能力
    树立宏观调控观念,通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轻社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打下坚实基础。要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把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同发展我区经济,优化发展环境联系起来,摆正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尽快树立非税收入新理念。理顺区、村两级管理部门在公共资源的经营收益问题,逐步拓展我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深度和范围。
    (三)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坚持量财办事、量力而为,确保重点支出,维护社会稳定。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资金的使用要逐步转移到满足政府履行职能和社会公共需要上来,突出财政公共性特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解决财政“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二要规范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的范围和内容执行支出预算,严格控制各项预算追加,严禁越权调整、改变预算用途。三要确保重点支出。着力调整支出结构,加大社会公共服务和重点支出的投入,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和生态建设、公共卫生、教育、科技等支出需要,切实解决一些突出问题。
    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区将不断提升理财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财政执行效率,确保年度预算的顺利执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