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良都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南区恒美恒洋四街三巷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1-11347
项目编号:442000-2021-11347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区良都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6,53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南区良都小学厨房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6,538.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工。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南区良都小学厨房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南区良都小学厨房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或磋商当天统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成参与投标操作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提供相关截图及购买磋商文件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4)供应商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或出具电子保函(提供相关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南区恒美恒洋四街三巷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时间:2021年08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代理编号:SCXF20210601;
2.供应商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进行网上参与报价和上传报价文件。网上报价的具体操作方法:
(1)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报价前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
(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3)已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4)本项目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点击“我要投标”后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报价。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5)因磋商保证金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人委托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及账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实际到账时间,不能超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采用转账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需充分考虑转账的在途时间,以免实际到账时间超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导致报价无效。
(6)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2万元,磋商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6.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如有变更企业名称情况的,请在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评审意见为准。
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提交纸质报价文件。提交纸质报价文件前,供应商应通过固定交易员指纹或固定交易员身份证或企业数字证书进行签到。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对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未按此要求操作的,将导致无法成功签到。点击“我要投标”后根据需要完成其他相关操作。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上述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报价文件提交的有效性。
8.供应商应当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项目联系人:黄工,0760-88662692)。
注: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名 称:中山市南区良都小学
地 址:中山市南区渡头村
联系方式:0760-23331186
名 称: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南区
联系方式:13715573770
项目联系人:黄利群
电 话:0760-88662692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