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中山市南区北台涌清淤工程(北台桥至岐江河口段) | 工程所在地 | 中山市南区北台涌 |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南区水利所 | 联系人 | 吴工 | 联系电话 | 13680165789 | ||||
市政及其他 | 总建筑规模 | 河道疏浚总长度约为 | 其中招标部分规模 | 全部 | |||||
总工程量 | 建设标准 | 合格 | |||||||
招标内容 | 施工招标 | 工期要求 | 总工期约100个日历天 | ||||||
工程项目总投资 | 191.24万元 | 招标部分造价 | 约 153.65万元 |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00% | 集体投资 0% | 私营 0% | 外资 0% | |||||
批准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
报名起止日期 | 勘察/设计单位 | 三峡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
发标日期 | 监理单位 | 中山市中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报名条件: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和通过工商年审的独立法人。叁级企业必须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主任(或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上岗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及安全主任(或安全员)两者必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建造师岗位人员IC卡)或水利水电专业(含水工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中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建造师岗位人员IC卡)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安全主任(或安全员)岗位证(或IC卡)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在开标、定标会议结束后直接交由发包人存管,待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户名:中山火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港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4001780510051388510),转出地必须是投标人注册经营所在地开户行基本账户,转账确认到账后,投标单位凭进账单及其基本账户的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单位(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经贸大厦二楼;联系人:彭小姐;电话:0760-85598028转财务部)开具收据,否则不予受理。 5、本工程的淤泥堆放场所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解决,为保证淤泥堆放的合法性,投标人应选定满足本工程淤泥堆放的堆放场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其与土地所有人签订的堆放淤泥场地租赁合同文件及附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由发包人查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例如:与区或镇政府、社区居委会、经联社、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协议,其中合同或协议内容必须注明租赁用途是堆放淤泥并标明租赁场地的准确位置和面积、该场地允许堆放的淤泥方量应不少于本工程清单工程量、租赁期限自2012年6月份起算不少于半年、当事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固定联系电话。若堆放场地属于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应附有效的土地使用证及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取得村集体或当地城建、环保等部门出具的同意临时堆放淤泥的证明文件,并附证明人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投标人若弄虚作假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落实淤泥堆放场地并将以上相关资料提交发包人查验的,发包人将不再接受其对本工程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报名投标。 6、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投标。 | 报名地点:中山市南区水利所 | ||||||||
报名资料: 1、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 2、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或招投标临时IC卡);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岗位人员IC卡)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IC卡原件及复印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安全主任证或安全员岗位证(或IC卡)、第二代身份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原件验证后退还。 | |||||||||
发标会迟到15分钟,作自动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