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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28 分享:

  粤中民众人社执欠告字〔2024〕 1-2 号

  欠薪人:邓三利

  公民身份证号码:43048119830304****

  住址:湖南省耒阳市南京镇杉木村8组

  联系电话:1307860****、136404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4年3月13日,陈某等6人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反映,你承接建成花园1幢1004房、1006房等装修工程,雇请并组织陈某等7人等进场施工,现拖欠陈某等7人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工资共95728元。我街道人社分局经多次电话联系你本人到现场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未果,且你不知去向。2024年3月22日,我街道人社分局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你生产经营场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民众人社执欠告字〔2024〕1号),要求你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10时前到我街道人社分局接受调查,但你至今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 2024 年 4 月 2 日 10 时 0 分前到我街道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欠薪事宜。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俊景路12号

  联系人:徐志坪、梁叙添

  联系电话:0760-85706312

  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