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黄圃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粤府办〔2014〕32号)第四点和《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有关规定,现就《黄圃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作出解读。
一、制定背景说明
2018年,我镇修订《黄圃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中黄府〔2018〕1号),已过有效期,2025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中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操作指引(试行)》(中农农函〔2025〕16号)。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需制定本办法。
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
《中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操作指引(试行)》(中农农函〔2025〕16号)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农业农村局形成了《黄圃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4日,通过中山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征求市财政局黄圃分局、市司法局黄圃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和村(社区)意见,没有收到反馈意见。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8日通过黄圃镇政府网站以电话、通信的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确定了《黄圃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终稿。
四、主要内容说明
《黄圃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共分8章、45条,主要内容包含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民主议决、审批管理、交易方式及程序、交易及合同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方面。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土地资源管理
在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方面,明确需合法建设、不可突破20年租赁期、明确地上物归属、临时租赁需审批等内容。在农用地租赁方面,明确流转期限、耕地保护、涉水利保护用地生产经营、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和加强窝棚整治等内容。将集体资产交易与土地管理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防止耕地被破坏和建设用地无序开发,减少未来的合同争议和集体资产流失风险,建立从方案审批到事后查处的全流程监管。
(二)完善不同交易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2023年末我镇正式上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本办法根据平台功能和管理要求制定了电子竞投、公开协商、续约交易、小额简易交易等不同交易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在制度和技术层面实现统一。
(三)完善合同管理
明确大额或长期合同须经驻村律师审核,规避因合同条款不清或违法可能带来的法律与经济风险。明确集体对承租方违规行为(如改变土地用途、私下转租)负有制止和上报责任,建立镇村的联动监管机制。明确经备案后可在其他合法平台交易、中止或更正交易的具体操作,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明确合同须在规定时限内录入平台、归档入账、建立健全应收款管理机制,完善合同条款变更或终止的表决、审批和公示流程,租金减免需严格按市级文件执行,进一步实现闭环管理与透明化,确保集体资产管理的公开透明,有效遏制暗箱操作。
五、集体论证咨询意见
结合黄圃镇实际,经集体论证,修订《黄圃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可以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同意制定《黄圃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