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人事信息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5-27 分享: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现就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已于招聘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网址:bm.gd-pa.cn/dzsys/zshpjy)查询。

  二、资格复审

  (一)对象范围

  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二)时间

  2025年6月6日(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2025年6月7日(星期六)8:30-12:00。

  (三)地点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615室(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西13号)。

  (四)材料要求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本人手写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复审,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需在资格复审现场签订承诺书。

  5.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入围面试。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5.咨询电话:0760-23225065,联系人:华老师。

  中山市黄圃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中山市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