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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6-08 分享:

李敖辰同志: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因你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经研究决定,依法解除与你的聘用合同。

  因无法与你本人取得有效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解聘通知,正式解除与你的聘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即终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请你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到黄圃镇中学领取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并配合办理解聘相关手续。 

  联系人:罗老师 0760-22501341 

  中山市黄圃镇中学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