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炳坚、吴端常、佘志权、梁冠珊、黄国涛、黄诗韵:
我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调查你涉嫌非法占用土地一案时,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粤中黄圃执责字〔2026〕第4-03022号)至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粤中黄圃执责字〔2026〕第4-03022号)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