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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22 分享:

广东佳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办理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一案的过程中,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黄圃催字〔2024〕1400-2号)至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黄圃催字〔2024〕1400-2号)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2026 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