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镇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稳就业各项工作部署,规范零工市场及就业驿站运营,为劳动者与用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推动构建“10分钟就业服务圈”,拟通过公开遴选委托第三方运营黄圃镇零工市场及就业驿站服务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黄圃镇零工市场及就业驿站服务点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办公场所建设与管理:在指定的4个露天点位(大岑文化广场党群服务站旁、大雁村党群服务中心前路口转角位、食品工业园国际会展中心旗杆侧转角位、马新工业园生活小区前转角位)搭建20m2左右活动板房(或利用现有物业改造)作为办公场所,需包含咨询服务台、信息发布区等功能区域,符合防火、安全、卫生标准;承担板房搭建、装修(按统一标识)、水电、网络、日常清洁及设施维护等全部费用;按“所在区域+零工市场”模式制作牌匾,使用“广东就业服务”统一LOGO及全市统一形象标识。
(二)核心公共就业服务:参照《中山市零工市场管理制度》《中山市就业驿站管理制度》及《中山市零工市场和就业驿站的工作流程》进行管理和工作,提供无偿服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费),具体包括:
1.信息服务:收集核验包括零工岗位在内的岗位信息及求职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发布,建立电子及纸质台账并提供岗位匹配服务。
2.咨询与指导: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规划、简历优化及用工合规指导,协助化解简单用工纠纷。
3.便民服务:提供免费饮水、充电等基础服务,协助办理招聘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保查询等事务。
4.活动组织:每年组织不少于4场专场招聘会或政策宣讲会(方案提前7个工作日报审,活动后3个工作日提交总结)。
5.技能培训推荐:推介符合市场需求的培训信息,引导重点群体参加技能或创业培训。
6.就业援助:建立分级服务机制,优先帮扶大龄、困难就业人员,协助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条件者。
7.动态监测:建立管理名录并公布站点信息,监测市场供求变化,定期向人社部门反馈结果。
8.权益保障:落实公平就业,协助打击欠薪、纠正就业歧视,引导参加社会保险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三)其他要求:场所地址变更需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报人社部门审核;若人社部门收回运营权或因城市建设、农村风貌提升、创文、物业方收回等原因需拆除板房,需按要求完成拆除并恢复场地原状。
三、遴选要求
(一)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近3年无不良经营记录(需提供信用报告)。
(二)团队能力:每个服务点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需具备基本就业服务知识,能统一着装、文明服务;需提供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人员变动需提前报备。
(三)服务方案:方案需完整覆盖本公告“服务内容及要求”,明确运营流程、服务标准、应急处理机制、台账管理及报送计划提交安排,具备可行性与针对性。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在黄圃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工作日9:00-17:00,逾期不受理),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5点前按要求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二)报名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名申报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他人报名,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近3年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4.专职工作人员名单、资质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5.针对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含费用承担说明)。
6.运营服务经验,内容可包括项目简介、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特色、成绩和亮点等。
7.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需编制申报材料目录,用文件盒或文件袋封装,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组织审核。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将对参加遴选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相关资质佐证资料和项目申报方案材料等进行初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组织评审。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拟委托运营机构,具体评分表详见附件。
(五)结果公示。入选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黄圃镇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委托运营机构,并签订委托运营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0-23229213
监督电话:0760-23229215
资料提交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6号窗)
六、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为无偿服务委托,委托方仅提供场地,不涉及任何设施设备及服务费用支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二)人社部门有权对中选企业的运营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终止协议。
(三)关于报名机构数量的说明:若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遴选的机构大于等于2家,则由综合评审小组组织综合评审,择优选定;若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遴选的机构只有1家,则由综合评审小组组织综合评审后,再行选定;若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遴选的机构为0家,则由人社部门另行选定符合条件的机构,不再次组织公开遴选。
(四)国家、省、市对零工市场及就业驿站要求有不同规定的,按国家、省、市要求执行。
(五)本方案相关解释权归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所有。
附件:中山市黄圃镇零工市场及就业驿站服务点委托运营项目遴选评分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