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我镇2025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复审入库登记、新增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填报。新增入库申报和复审入库登记均需于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请符合申报范围和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于12月20日前完成网上入库申报材料填报(网址:http://120.79.103.189:8080/。首次申报的单位请先注册获得账号和密码),鼓励我市“中山香农”在库产品积极申报“粤字号”农业品牌。
(二)材料审核报送。网上新增入库申报材料通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申报单位下载PDF版申报书,连同附件资料打印装订成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镇农业农村局307室,如有疑问,请联系23226372(梁小姐)。
二、新增入库产品范围
(一)种植业类产品
1.大米:籼米、糯米等大米产品。
2.薯类:甘薯、马铃薯、木薯等鲜薯产品。
3.水果:荔枝、龙眼、香蕉、菠萝、柑橘、柚子及其他鲜果产品。
4.蔬菜:叶菜、瓜菜、鲜食玉米、食用大豆等鲜菜产品。
5.食用菌:菇类、木耳等食用菌产品。
6.茶叶:红茶、绿茶、乌龙茶、黑茶、白茶、黄茶。
7.中药材:陈皮、橘红、灵芝、佛手果、巴戟、肉桂、石斛等中药材产品。
8.其他种植业类食用初级农产品。
(二)畜牧业类产品
1.生猪及肉产品:商品猪及其冷鲜肉、冷冻肉产品。
2.活鸡及肉产品:活鸡及其冷鲜肉、冷冻肉产品。
3.鸡蛋:鲜鸡蛋类产品。
4.奶:鲜牛奶、鲜羊奶等奶类产品。
5.其他畜牧业类食用初级农产品。
(三)渔业类产品
1.鱼类:活鱼及其原条冷冻产品。
2.虾类:活虾及其原只冷冻产品。
3.其他渔业类食用初级农产品。
(四)农产品食品化产品
粮食、果蔬、肉、蛋、水产品等初级加工品(非腌制品)。
三、新增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产品在广东省境内生产,生产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备承诺达标合格证或相关生产许可证件,生产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按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记录完整,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2.生产企业具有自主商标品牌,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商标使用类别。
3.企业生产规范、运作稳定,产品销售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法律法规要求,近三年没有行政处罚,未出现连续或大额亏损情况。
4.产品近三年质量抽检均为合格,提供省市政府部门或CMA认证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市场满意度高,售后服务完善。
5.产品投产不少于三年且稳定供应,市场竞争力强,能带动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产业效益、产品品质、科技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加工产品为非腌制品,加工原料主要来源于省内农产品。
(二)优先条件
1.产品地方特色明显,具有传统工艺传承、地方民族特点或人文历史故事,有乡村工匠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参与研发生产。
2.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授权之一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3.消费帮扶作用明显,对当地农民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
4.市场开拓能力强,出口市场占比高,电商销售占比高。
附件:“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类)产品品牌申报书(模板)
黄圃镇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