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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接受询问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黄圃执接告字〔2025〕704-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26 分享:

  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博煌玻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345EN1X

  经营场所: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广兴路六号1幢首层之二(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姚运堂

  身份证号码:4222**************

  联系电话:137****3954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我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于近期接到劳动者农某投诉,诉称你单位招用并拖欠农某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工资。经多次联系你单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接受调查配合处理未果,且不知去向。2025年10月22日,我镇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你单位经营场所和用工地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黄圃执接告字〔2025〕704号),要求你单位安排人员于2025年10月23日9时30分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但你单位至今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2025年12月1日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

  联 系 人:许锡元、古润锋

  联系电话:0760-23229280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