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 2025 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302室公开举行关于中山市上元金属压铸有限公司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听证会。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如需参加听证会,请于2025年8月12日前(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圃镇新柳东路70号)301室向本机关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招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226676
附件: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粤中黄圃听字〔2025〕497号)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