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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镇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引进自助摄影设备的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6-11 分享:

  各具备资质的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设备,切实提高办事群众便捷度及满意度,黄圃镇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现拟引进自助摄影设备及身份证自助办证终端,具体需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黄圃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提供场地,并向供应商收取租金。

  (二)供应商负责投放、安装自助摄影设备及身份证自助办证终端。

  (三)供应商招聘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办事群众使用自助服务设备。

  二、项目要求

  政务中心自助摄影服务引进项目采用综合对比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项目要求

  1.供应商的要求

  (1)需确保提供的自助设备符合相关业务要求,如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要求等。

  (2)提供投放、运输及安装部署服务,根据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对安装环境准备进行技术支持,协助完成网络部署,并做好运行测试等实施服务。

  (3)对相关人员提供的业务培训(包括系统的操作与使用、常见问题处理、基本维护知识等)。

  (4)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设备正常工作所需要的耗材,并按甲方需求定期提供设备有关使用、运营等情况的书面报告。

  (5)设备故障处理服务:提供热线咨询服务,配备专职运维技术人员;自助服务终端出现故障时,1小时内响应,不能远程解决问题的,当日内派遣运维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1小时内处理完毕;如需更换设备,须在24小时内备件更换到位,保障自助服务终端正常运行。

  (6)积极主动配合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工作要求及设备功能优化升级需求。

  2.自助摄影设备需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1)可自主选择“是否打印照片”功能。

  (2)拍照后可通过扫码或其他方式获取电子版照片。

  (3)自动定位人像,通过语音指引正确坐姿,自动拍照,无需人工操作,自动判断白化病、头眼不正等残障人士,通过绿色通道由人工确认残障程度并强制入库。

  (4)针对多次拍摄不合格照片的情况,需进行详细的提示,正确引导群众。

  (5)至少提供以下业务类型的拍照服务:二代身份证、出入境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回乡证、社会保障卡等。

  (6)需在机身处公示相应收费标准,并按照不同需求设置阶梯式收费,该收费不得高于市场合理价。

  (7)需及时进行软硬件优化升级以适应群众需求。

  (8)需根据政务中心反馈群众提出的合理性建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标准)进行改进、优化。

  3.身份证自助办证终端需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1)支持丢失补领、损坏/期满换领等类型。

  (2)人像采集、身份核验、照片对比、指纹采集。

  (3)自助缴费、回执打印、提供取证方式。

  (4)24小时全天候工作,不受时间限制。

  (5)机身尺寸不超过90*70*180cm。

  (二)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1.服务地点:黄圃镇政务服务中心。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如遇政策、场地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发生变化的,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友好协商解决。

  (三)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项目单位要求。

  三、供应商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机构。

  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能力,具有同类项目经验(需提供2023年至今有效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3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5.最近3年没有收到过行政处罚、没有因存在重大执业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提交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机构简介(加盖公章)。

  2.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的相关查询截图;未受行政处罚承诺书(以上皆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详尽的整体服务方案(如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数量、人员素质、专业技能、专业经验、服务目标、服务承诺、组织实施、响应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应急方案、有关设备参数、设备功能清单、可拍证照种类、照片质量等)、项目报价(如每次拍照含出具回执服务费用等)(加盖公章)。

  7.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与经验,提供以上业绩对应的含签订合同双方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双方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书关键页扫描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加盖公章)。

  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所有资料需按以上顺序提供纸质正本1份副本2份(包装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参与报价方法

  参与遴选的合资格供应商以租金作为竞标条件,价格最低每月不低于人民币500元,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价高者得。在提交项目方案和合作报价前,可与黄圃镇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了解项目情况。在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基础上,请各符合条件且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将项目方案、项目报价以及单位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件、相关成功案例介绍等材料(详见“提交文件要求”),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带上身份证于2025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报送至中山市黄圃镇政务服务中心,逾期报送无效。提交材料时需现场进行材料提交登记确认。黄圃镇政务服务中心将适时通过项目评审等程序确定合作供应商。

  联系人:吴小姐,电话:0760-28113049。

  中山市黄圃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