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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08 分享:

  2023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有效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以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专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主要内容。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精神。制定《黄圃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进一步谋深谋实事关黄圃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工作。同时紧扣全面深化法治黄圃建设的目标,大力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立足我镇实际谋划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的重点学习内容。2023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共2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5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基层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紧密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制定《黄圃镇2023年全面依法治镇工作要点》《2023年黄圃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定不移以法治思维推动低效工业园改造、水污染治理、绿美黄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以更高标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黄圃。

  三、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镇党政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中共黄圃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率为100%。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提升乡村法治化水平,石军村被确认为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镇党委书记亲自推动我镇开展法治建设规范化镇街创建工作,经评选,我镇获评为2023年中山市法治建设规范化镇街。

  四、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决策

  严格按照《黄圃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行政、切实防止乱发文件。2023年,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并及时公布我镇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完成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工作,切实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镇政府官网、“黄圃发布”微信平台、调查问卷等形式,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落实司法所负责人列席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讨论、规范性文件制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坚持行政执法改革,构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格局

  1.积极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管理,持续在优化完善执法体系上发力,着力构建权责清晰、队伍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工作体制。2023年,我镇顺利通过中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首批试点单位验收。

  2.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作用。我镇每季度召开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联席会议,凡涉及包容审慎五项清单、复杂疑难等案件一律经执法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决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3.大力推行“执法+服务”实现质效双提升。一是转变执法模式。制定《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实现我镇由“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二是强化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工作。对经证实存在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按时缴纳罚款的行政相对人,支持其申请分期缴纳罚款。

  4.全力打造“网格+执法”工作新模式。将综合行政执法衔接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形成了常态化的“网格吹哨、执法响应”工作联动机制。对入格执法事项实行“综合查一次”,实行全程督导跟踪通报“四项制度”,让网格巡查和执法闭环互联互通,使一张“小网格”撬动综合执法“大效能”。

  5.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工作。一是每月对行政执法部门“两平台”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督促存在问题的执法部门自查自纠。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在政府网站公开征集线索,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执法。三是举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培训班,落实好“容错”机制,提升全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实施柔性执法,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评促改,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三)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组建我镇第二批35名政务服务监督员队伍,结合督查情况常态化开展政务大厅月度考核,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落实接诉即办响应机制,精准分析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化解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2.提供便捷政务服务。推广“工改”服务专窗,实现“工改”项目一站式全链条服务;实现“粤智助”政府服务一体机村(社区)全覆盖,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开展政务服务“上门办”活动,为企业、商住区和学校提供上门服务。

  3.简化政务办事流程。通过整合设置“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一窗通办专窗、医社税务“一厅联办”专窗、水电气网综合窗口、“个转企”服务专窗、中易办企业服务中心等,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基层依法治理体系

  1.夯实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完善《黄圃镇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通过激励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每月组织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大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在早,并加强跟踪回访。

  2.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人民调解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整合法庭、商会、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等资源,搭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镇商会共同设立“黄圃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企业工作站”和“黄圃镇村(社区)法律顾问调解工作室”,提供涉企矛盾纠纷调处服务。参与法庭涉企诉讼案件调解,发挥人民调解员了解当地风俗习惯优势,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积极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运用村居法律顾问扎实法律知识,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3.夯实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基础。积极推动形成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综合网格员在化解矛盾纠纷、法律服务等方面互助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构建良好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召开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工作部署动员会,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动员,压实工作责任。同时,邀请法律顾问为全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进行法治培训,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基础,确保基层治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强化普法宣传实效,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按照《黄圃镇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扎实推进“八五”普法。2023年以来,我镇围绕低效工业园改造、水污染治理、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黄圃镇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立体式普法全覆盖。组织开展集市普法,送法进校园、进村居、进干部、进企业一系列普法活动,针对性开展宪法、民法典、禁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与其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大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乡村教育”“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法律援助宣传月”“异地务工人员”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二是聚焦重点普法对象。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青少年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紧抓领导干部学法这个关键,推动落实公职人员、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确保依法行政。职能部门联动镇工商联,定期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普法宣传,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子,营造依法经营的企业法治氛围。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职能部门落实普法宣传责任,执法人员扛起普法义务,将普法融入每一次执法中。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发挥评议示范引导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引领推进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四是全面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今年新增培育32名“法律明白人”,并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法治培训,聚焦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法治黄圃建设规划(2022—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治镇水平。

  (二)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以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为契机,坚定投身“北融”战略,抓好智能家电“大产业”、主题产业园“大平台”、亿元规上“大企业”、创新驱动“大项目”、稳企安商“大环境”,全力打好低效工业园改造、水污染治理两大攻坚战,确保各项工作遵循法治轨道稳妥推进。

  (三)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深化普法工作,加强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全民普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强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四)拓展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调解资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作用,加强对村(社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法律指导,提升基层治理成效。

  (五)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定期开展公职人员法治培训,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建行政争议专案调解小组,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我镇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六)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继续以综合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为目标,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任务,切实解决各类突出的执法问题,推动我镇执法人员树立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促进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