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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6-02-19 分享:

第一部分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税务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致力改善民生为主线,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2015年财政收入情况

2015年我镇实现财政收入56470万元,较上年增加7231万元,比增14.7%,完成年度收入预算56000万元的100.84%。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38万元,较上年增加217万元,比增0.7%,完成年度收入预算32000万元的102.93%。其中:

——税收分成收入18282万元,较上年增加1981万元,比增12.15%,完成年度收入预算17300万元的105.68%;

——非税收入12888万元,较上年减少3532万元,比减21.5%,完成年度收入预算14700万元的87.7%;

——转移性收入(债券)1768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18446万元,较上年增加8927万元,比增93.78%,完成年度收入预算13700万元的134.64%;

(三)基金预算收入5086万元,较上年减少1913万元,比减27.33%,完成年度预算10300万元的49.38%,主要原因在于受土地出让限制,计划土地出让未能实现,影响收入进度。

二、2015年财政支出情况

2015年我镇实现财政支出56918万元,较上年增支77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54000万元的105.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57%,占财政支出11.72%;

——教育经费支出146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48%,占财政支出25.77%;

——农林水事务支出54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7.99%,占财政支出9.52%;

——公共安全支出54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64%,占财政支出9.5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68%,占财政支出7.5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7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71%,占财政支出10.02%;

——文化、体育事业支出8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8.97%,占财政支出1.42%;

——医疗卫生事业支出21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56%,占财政支出3.7%;

——环境保护支出20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54%,占财政支出3.64%;

——其他支出11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占财政支出2.09%;

——基金预算支出85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29%,占财政支出14.99%。

三、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特点

2015年财政工作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着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控水平,支持稳增长、促发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一)强化收入征管,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严格依法治税,提升税收质量。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狠抓税源管理,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税源跟踪,加强税收收入趋势研判,及时掌握收入动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财税收入征管。2015年我镇国、地税收入12.96亿元,比增6.79%,完成镇下达年度收入任务的97.08%。其中:国税收入8.97亿元,比增15.32%,地税收入3.99亿元,比减8.43%。

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强化土地及规划收费征管,抓好闲置土地处置,加大土地闲置费收取和闲置土地回收力度;加强镇属物业资产管理,整合包装镇属物业尤其是闲置物业,加大对公有物业的综合利用,开展物业租赁招拍工作,增加经营收益。开展沙石码头经营权公开招标工作,加强户外广告及T型广告牌管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着力争取上级支持,及时了解上级政策,掌握项目申报,协调部门做好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二)聚焦民生改善,加大公共服务投入。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镇教育支出14667万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拨付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620万元,2015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小学从550元/人调至1150元/人,中学从750元/人调至1950元/人,投入432万元完善教育信息化及校安工程建设。投入450万元开展大岑小学、新沙小学新建工程,启动马新中学运动场改造。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投入社会保障经费2780万元,其中:投入1344万元完善城乡养老、住院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88%,顺利完成农保转城保工作。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发放低保补助210万元,补助标准由533元提高到579元。投入355万元落实居家养老、老人津贴及公交出行;推进困难户危房改造工程,投入危房改造资金124万元,为14户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落实现役军人经费及退伍军人就业补助经费398万元;积极探索社会建设管理模式,投入343万元用于社工综合服务、精神病康复治疗、残疾人康复等社会服务项目。

三是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落实350万元建设第三期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落实公共安全专项经费150万元,加大警备投入,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水平。纵深推进社会消防管理“网格化”及重点区域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开展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镇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效能显著提升。

(三)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环境优化。

一是加快基础建设。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广中江高速黄圃段、纵四线黄圃段、新沙二桥等重点交通工程进展顺利;投入687万元完成朝南路、怡昌基、成业大道等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加强环卫设施建设,镇新垃圾压缩转运站投入使用,推进5个小型垃圾压缩站升级改造。

二是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466万元,提升卫生事业发展能力,健全突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社会防控体系。黄圃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顺利推进,国家卫生镇复审顺利通过,建成食品快检中心,形成食品药品监督检测体系。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拨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两癌”免费检查补助经费73万元;拨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城镇独生子女计生奖等255万元。

三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779万元,完成横石围横档堤段路面整治工程,开展内河涌清淤工作,疏浚11公里河涌。拨付省市补助资金558万元完成横石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投入393万元进行农桥农路、危桥改造建设,完成农路硬底化5公里,完成马安、新地、镇一等3个村4座危桥整治。拨付677万元加快推进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道路建设。拨付559万元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及推进秀美村庄建设。

(三)加快改革步伐,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预算编制力求科学细化规范,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公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二是强化预算执行。规范财政资金内部审拨流程,推行项目支出直接支付方式,落实预算执行通报机制,规范预算追加程序,2015年度收回部分预算单位执行率低的预算指标,切实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压减率为3.5%。四是强化绩效管理。结合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预算管理,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5年我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这是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注意到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压力加大。当前经济总体复苏态势难有明显改变,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潜在风险并存,预计2016年财政增收空间受限,增速放缓。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障改善民生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处理历史债务等支出需求增加,财政增收难以满足支出需求的增长。三是预算绩效观念不强,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绩效性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通过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强化绩效监督等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政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2016年预算编制突出体现预算的公共性原则,着力做好“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二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三是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转型升级;四是坚持结构优化,落实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坚持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度,提高预算绩效。

三、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6年财政预算收入59000万元,比增4.5%。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00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其中:税收分成收入19100万元,比增4.5%;非税收入12600万元,比减2.2%;转移性收入13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1000万元,比减40.4%。

3、基金预算收入15000万元,比增194.9%。

(二)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58700万元,比增3.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54万元,占财政支出11.51%;

——教育经费支出17340万元,占财政支出29.54%;

——农林水事务支出3830万元,占财政支出6.53%;

——公共安全支出5595万元,占财政支出9.5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2万元,占财政支出8.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21万元,占财政支出9.58%;

——文化、体育支出466万元,占财政支出0.79%;

——医疗卫生事业支出1989万元,占财政支出3.39%;

——环境保护支出1975万元,占财政支出3.36%;

——其他支出(含科技三项)1231万元,占财政支出2.1%;

——预备费1000万元,占财政支出1.7%;

——基金预算支出7907万元,占财政支出13.47%

2016年预算支出以满足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重点安排以下几方面:

1、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安排科技及产业发展扶持资金300万元,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惠民,安排580万元用于农村养老保险、镇属企业职工参保及退休人员养老补贴。安排760万元用于城乡基本住院医疗保险及城乡门诊医疗补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安排606万元落实城乡低保、困难家庭补助、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和残疾人保障等各类底线民生保障。安排100万元实施双低家庭和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程。

3、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交通先行”和“以路为纲”战略,加快南沙疏港铁路、广中江高速公路、纵四线、加二线岭栏路的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安排3400万元全力推进新沙二桥建设和对甫桥扩建工程;加快镇内路网升级改造,安排353万元开展富溢路、升平街、南边街、新甫路等路段的改造工程。加强农桥、农路、水利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800万元加快推进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道路硬底化建设,安排326万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着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加快横石围农业生态示范区村建设,扩大秀美村庄和生态示范村创建成果;安排1540万元开展内河涌整治及水利防洪减灾工程建设。

4、支持卫生、环保体系建设。安排43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体系,增强重大疫、疾病防控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实施放心食品工程,做好食品、水产品、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安排450万元开展内河清疏、鸡鸦水道整治及污染治理等,保障生态安全。

5、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镇创建成果,改善办学条件,落实经费1000万元做好黄圃镇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马新中学学生宿舍楼新建、马安小学重建、新地小学建设工作。安排130万元用于教育设备投入,推进教育信息化,落实教学资源均衡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安排145万元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安排文化事业经费103万元,推进全民修身行动常态化,加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升黄圃文化形象。

四、2016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以加强收支管理为重点,保障财政良性运行。

围绕财政平稳运行的目标,切实加强收支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收入方面,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下出现的趋势性变化,遵循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大对关键领域、重点税源的动态监控,大力培育税源和新的税收增长点。强化协作机制,建立部门间横向沟通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财税收入运行形势的分析研究,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二是拓宽非税收入。加强公有资产(资源)管理,深入推进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加强镇属物业资产及特许经营权管理,加大公有物业的组合和处置力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对砂石码头、户外广告等特许经营权实施招拍竞投标,力促非税收入稳步增长。支出方面,增强预算严肃性,强化预算约束力。一是继续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及常规性项目支出。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资金保障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三是推行绩效财政理念,消除“重支出、轻绩效”的观念,加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四是创新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模式,推进PPP模式用于雨污分流项目建设,拉动社会资本投资,增强政府公共项目供给能力。五是推行预算追加审查制度,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提高预算执行力。

(二)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继续把民生福祉摆在最重要位置,着力健全民生政策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有效财政保障方式,围绕民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交通、环保、饮用水安全和老少残困等民生方面投入,确保民生投入稳步增长。一是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围,建立民生保障长效机制。二是保障和改善重点民生,继续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环保等方面民生项目资金统筹力度。三是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建设,围绕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优先保障民生实事资金。加大财政利益下移力度,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三)以改革创新为重点,推进法治阳光财政建设。

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坚持完善制度与强化管理并重,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以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为引领,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化、项目库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二是强化预算执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建立财政资金管理风险控制机制,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和均衡性。三是健全监督体系。积极配合人大、审计部门做好协同监督工作,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部门预算公开,促财政管理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