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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2020年12月城乡特困户医疗救助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 发布日期:2021-01-26 分享: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中府〔2018〕 9号)要求,发挥社会救助保障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0年12月符合申请城乡特困户医疗救助情况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办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3.受理单位: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309室)

  邮政编码:528447  联系电话:0760-88406501

  附件:港口镇2020年12月城乡特困户医疗救助一览表.pdf

中山市港口镇公共服务办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