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的通知》(中府〔2017〕48号)和《关于2019年起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通知》(中民福字〔2018〕62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现将港口镇残疾人居家托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津贴名单予以公示(详细见附件)。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书面向镇社会事务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111室。
联系电话:88406501。
附件:2020年7月港口镇残疾人居家托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津贴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