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中府[2018] 9号)精神,发挥社会救助保障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19年7-12月符合申请临时困难救济金发放和城乡特困户医疗救助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9月5日。
3.受理单位:中山市港口镇社会事务局
地 址:中山市兴港中路168号
邮政编码:528447
联系电话:0760-88410093
附件:
附件1、港口镇2019年7-12月临时困难救济金发放一览表.pdf
附件2、港口镇2019年7-12月城乡特困户医疗救助一览表.pdf
中山市港口镇社会事务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