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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12-25 分享:

    链接:《关于印发港口镇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港口镇于2018年12月23日印发了修订后的《港口镇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中港府办〔2018〕11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保障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中山市临时救助办法》(中府〔2018〕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形成过程

  镇社会事务局根据市最新政策规定指引,参考上级相关文件,全面分析,深入调研,拟定《港口镇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初稿。2018年11月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修订稿一稿。2018年11月21日经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定稿,经镇长签发后以中港府办〔2018〕118号文印发至各单位部门执行。

  三、基本内容

  《救助办法》共有六章三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救助对象

  第三章救助方式和标准。

  第四章救助程序。

  第五章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