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主动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我镇根据《中山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办法(试行)》,结合实际,草拟了《港口镇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11月21日前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至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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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港口镇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