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港口税务分局
部门职能:
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中山市税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98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0-89939308
部门负责人:区荣樟